克州开展闲置土地    低效用地及违规使用划拨用地清理工作

14.04.2016  19:06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镇建城区范围、经济开发区、园区等建设用地管理,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以及全面清理国有企事业单位超面积用地行为,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加快推进克州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克州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规定,结合克州实际开展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及违规使用划拨用地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范围包括城镇建城区、经济开发区、园区等范围内的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和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逐宗分析,依法处置,着力盘活闲置土地,全面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水平和综合利用率。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违反划拨用地规定,存在超面积用地,私自转让出租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

为使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克州国土资源局对清理工作做了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要充分认识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切实从人员支持、工作配合等方面抓好落实。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从工作需要出发,在积极督促抽调人员全力参与清理工作同时,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并指定一名副职具体做好配合、协助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把土地清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三是抓好后期整改。各县(市)对清理出的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违反划拨用地规定的情况要将其位置、面积、用途、土地来源、土地现状、闲置原因等逐宗核实登记归档。拟定处置方案,依法作出处置并建立档案。经核实确认为闲置土地的,作出严格处理,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自觉接受处置;对因违法用地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题报告及一宗一册档案上报克州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