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杨超总站长来新疆检查指导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11.09.2015  12:09

  近日,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杨超总站长莅临新疆检查指导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并详细解读了中央6号文件解读的专题讲授,重点讲解当前改革形势、改革主要任务和对新疆改革发展的意见,对我区今后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具有指导意义。杨超总站长指出中央6号文件的改革总体目标为保住生态、林场增产、职工增收、基础设施改善。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一个定性、二个分开、三个创新、四个确保”。 “一个定性”是:将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二个分开”是:政事分开,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事企分开,分离林场办企业。“三个创新”是:创新林场内部管理体制,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创新森林资源监管机制。“四个确保”是:确保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职工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水平和质量不下降;确保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的规划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林区和谐稳定。杨超强调,落实好改革方案要准确把握国有林场改革要点,认真编制各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做到措施明确,操作性强。要加强各级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建设,确保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要明确国有林场公益性质地位,将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剥离,做到政事分开。要落实地方财政保障,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把国有林场在编、在册人员纳入财政管理,国有林场职工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杨超总站长充分肯定了新疆国有林场改革前期工作,他指出为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新疆率先在全国探索国有林区改革,在改革中紧紧扭住保障生态、改善林场职工民生,从功能定位、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等多方面给林区改革“开绿灯”。目前,全区107个国有林场已有83个为全额事业单位,19个为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5个企业性质,但由于财力有限,改革仍然不彻底,在2012年的改革中,新疆各国有林管理分局职工工资及其他费用尚未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仅靠天保工程资金和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提供保障。《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将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解决了新疆国有林场改革面临的最大难题。解决了“钱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的根本问题,新的改革方案无疑为未来国有林场、国有林区发展指明了方向。最后,他对新疆国有林场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借中央6号文件的东风尽快出台《新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国有林场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二是始终坚持公益性改革的方向,坚持“保生态、保民生”两条底线,坚守“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两条红线。

自治区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种苗站、天西局、阿山局和天东国有林管理局及各分局6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自治区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