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建立长效机制 多措施并举防治大气污染

12.06.2015  16:26
        目前,我市大气污染主要是由燃煤烟尘、建设工地及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造成的。我市提出一下防治工作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对我市大气污染进行防治。
      一是对工业企业烟粉尘进行提标改造。持续实施“蓝天行动”计划项目,制定印发了《昌吉市“蓝天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以工业企业提标淘汰、淘汰落后产能、烟粉尘综合整治、环境能力建设、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开展五项专项行动,对涉及到的37个具体项目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市领导及责任部门。通过综合整治,基本消除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使全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力争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
      二是开展城区燃煤锅炉及燃煤炉灶治理。向各街道办事处下发《关于开展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及燃煤大灶调查摸底的工作通知》,对辖区燃煤锅炉及燃煤炉灶进行调查摸底,彻底查清辖区内燃煤锅炉和燃煤炉灶情况。相关部门根据供热区划,对禁燃区内锅炉作出并网计划,并实施集中供热对燃煤炉灶实行煤改气。
      三是城区建设工地及交通运输扬尘治理。要求全市各建设工地开工前必须安装冲洗装置,对拉运砂土车辆进行冲洗。各建设工地施工道路必须硬化,并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施工车辆必须采取全覆盖的方式防止砂土扬尘污染。施工砂土不能随意堆放,临时堆放必须采取覆盖等方式达到环卫标准,防止扬尘污染。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检查力度,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纳入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评。采取以上措施杜绝城区建设工地、道路运输及砂土堆场扬尘污染。
        四是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加大市民的环保教育宣传工作,增加饮食业审批工作的透明度,针对因排放油烟引起环境污染纠纷,安排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查看核实,对于情况属实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停业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有关法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罚款。联合相关部门,明确将餐饮业登记作为环保审批的前置性行政许可,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于无照经营或者证照不全且不符合污染排放标准的餐饮店,坚决予以关闭。采取疏堵结合方式,逐步取缔未预留独立烟道,排烟口设在楼顶、处在住宅楼下的餐饮业。另外,严查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来经营餐饮的房东。坚决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办理餐饮业前置审批213家,对12家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店给予了否决。
      五是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建立黄标车淘汰报废财政补偿机制,加速淘汰黄标车和无标车。按照2014年5月市政府《关于实施黄标车限行及无标车禁行措施的通告》的要求,在主要城市交通密集区实施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止上路。在划定的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安装电子设备,对黄标车、无标车违章驶入进行处罚。严格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加大路检抽检力度。实现淘汰黄标车和无标车,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目标。
      六是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依托年度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对全市产生废气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实行一企一档。对检查出的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治,切实控制大气污染。制定下发《昌吉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完成任务情况纳入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执法到位、整改到位。目前,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已经开始,截至目前,处理各类环境投诉65件,处理率、结案件均达到100%。立案查处18件,已执行罚款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