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院和市司法局共签维护律师权利意见书

02.12.2015  10:48
          (记者饶俊华通讯员周春梅白雪晴)11月27日下午,乌鲁木齐铁路中级法院和乌市司法局共同签订了《关于维护律师职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若干意见》。意在强化乌鲁木齐铁路法院与乌鲁木齐地方司法行政系统的联系与沟通,规范法官和律师的职业行为,为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提供制度保障。据悉,这在全疆各级法院尚属首次。
          《意见》分为“相互尊重,共同维护法律尊严”;“相互协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交流机制,共同发展”;“相互协调与监督”四个方面内容。乌铁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江说,法官与律师虽然在法治舞台上扮演着不同角色,但担负着共同的责任和使命。铁路中级法院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积极探索打造法官和律师之间常态化、规范化的互动交流平台,引入律师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等各项措施,共同担当起推动法治进步的重任。
          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表示,铁路中级法院开辟了乌鲁木齐地区法院系统保障律师执业的先河,希望乌鲁木齐地区的各级法院能够以此为样广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