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 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制度

08.01.2016  21:00

  乌鲁木齐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积极完善政策措施,2015年9月,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为促进公共租赁房和廉租住房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保障房政策真正惠及群众。

  《实施意见》,一是规范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房和廉租住房全部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要求统一建设计划,多方筹集房源,严格建设标准;二是确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标准及补助方式,保障对象按照保障家庭收入状况分档计租的租金管理方式,给予差额化租赁补贴;三是完善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规定统一受理审核,完善轮候和退出管理制度,加强租赁管理。

  乌鲁木齐市审计局根据近几年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结果,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审计建议:一是适时调整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状况的界定标准,进一步扩宽保障性住房的受众面,有效解决保障性住房的空置问题;二是制定和完善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和家庭收入状况,适时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建立级差租金制度。

  (来源于《乌鲁木齐市审计信息》第82期 栾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