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疆意见解读:完善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及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10.12.2014 18:09
本文来源: 人民网
完善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及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决策不能领导“拍脑门”
公开透明不能仅体现在事后,更应该前置到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
《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中提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等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领导“拍板”是很多部门的决策惯例,但这种方式也可能导致部分领导“拍脑门”决策。
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法学系老师汪玉涛表示,很多腐败行为都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这些领域最容易被暗箱操作。要通过制定政务公开目录,明确一个项目,投入多大,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公开,都要在征求百姓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汪玉涛表示,推行建立行政决策的公开听证制度,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安排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应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同时,应建立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决策事项,都应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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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014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