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采用明火取暖的房屋 一律禁止出租

09.01.2015  12:13

  (记者 吴佩涵)如果你最近在求租,对于使用燃煤取暖的房子,就别考虑了。“为了租户的安全,我们目前正在挨家挨户排查,按照政府统一要求,采取明火取暖的房子,不具备出租条件,不得继续对外出租。”1月7日,乌市翠泉南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说。

  入冬以来,乌市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多发,为此,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发文要求开展排查整治,防范因燃煤取暖、燃气热水器使用不当和煤气泄漏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排查范围涉及用燃煤或燃气、柴油发电机等容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的住宅、城乡接合部出租屋、建筑工地、小旅馆(小宾馆)、温室大棚等。由相关部门组织街道、社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使用燃煤的自采暖小锅炉督促房主进行拆除、改造,并接入城市天然气输配管网和供热系统。对使用燃煤灶具不具备使用天然气或集中供暖条件的常住户,由各区(县)安排更换安全灶具,同时对不具备出租条件、以及使用燃煤取暖的房屋一律禁止出租,并收缴封存燃煤灶具。执法部门将依据《乌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出租房屋及出租人予以依法取缔和查处。

  据了解,目前,这项排查已经在全市展开,社区也希望房主和租户能够配合。

  天山区西河街南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介绍说,入冬后,市政府共下达了两次通知,没通暖气前社区就挨家挨户排查共有几间房子是用燃煤炉取暖的,并提前介入做大量工作,疏导住户搬离,“辖区内平房不多,现均被当库房在使用。

  沙区新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包户干部展开排查的同时,就中毒自救知识进行了宣讲,“一些住户在我们的排查中,已经搬到集中供暖的楼房,另外一些住户我们还在劝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