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发改委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自治州​重点项目顺利完成

15.03.2017  19:36

  重点项目是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保证。今年州发改委积极与州直各部门及县市反复对接、精心筛选,梳理出了哈拉吐鲁克水库、园区基础设施、博州支线铁路、重点交通等54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涉及民生、开工条件较为成熟的重点项目,并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重点项目基本情况

  自治州确定重点建设项目54项,年度计划投资150亿元以上,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33%。其中:农林水牧10项,年度计划投资21.3亿元;园区基础设施6项,年度计划投资56亿元;新型工业化10项,年度计划投资18.7亿元;新型城镇化4项,年度计划投资21.5亿元;住房保障4项,年度计划投资23.2亿元;社会事业7项,年度计划投资17亿元;交通9项,年度计划投资70亿元;电网及通信2项,年度计划投资4.3亿元;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2项,年度计划投资1.9亿元。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发改部门作为重点项目的牵头单位,积极发挥协调服务的职能,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安排专人,赴县市、园区、行业加强督促项目建设主体的责任。

  二是优化服务,做好项目审批。全力配合项目单位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即时审批,特殊项目做到特事特办,需要自治区发改委审批的项目,积极帮助项目单位沟通对接、全力争取。

  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对未按照计划开工或开工后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配合项目单位认真研究解决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倒排工期,以月进度保证季进度,以季进度确保年度目标实现。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按照“盯人促事”、“盯项目促进度”的工作要求,加大项目建设督查力度。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方式,加大项目建设督查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