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三节”、前加强酒类市场检查

23.09.2015  12:40

        为规范全区酒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酒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古尔邦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三节”)期间酒类市场消费安全,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在“三节”前加强全区酒类市场检查。

  “三节”期间是我区酒类消费旺季,是制假售假活动猖獗时期,也是酒类市场打假的关键时间节点。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根据今年“三节”相连的特点,九月初向全区下发了《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全区酒类市场集中检查的通知》(新商发〔2015〕129号),对节前酒类市场检查工作提前部署,要求各级酒类管理部门在2015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全面开展酒类市场集中检查。

  九月初,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联合乡都、茅台酒厂打假办,重点对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的11家酒类批发企业、名烟名酒店和餐饮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九月中旬,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局长金小平带队赴喀什地区和伊犁州六个县市督促指导节前集中检查工作。各地酒管部门高度重视,能充分认识节前酒类市场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快速制定集中检查方案,明确了集中检查内容、重点、任务和要求,并迅速实施检查。大部分地州市能克服节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在人员、车辆等方面优先安排,以自行检查或与相关单位联合检查等形式,确保节前酒类集中检查工作贯彻落实。

  检查中发现,大型超市和酒类批发企业能够严控酒类进货渠道,酒品储存、经销运转正常,相关证件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有序,而名烟名酒店,小商店和小餐饮企业问题较多,一是未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发生变更后不及时办理备案和变更手续,故意脱离酒类管理部门的监管;二是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酒品的违法行为,主要以茅台、五粮液、伊力特、乡都等本地畅销酒品为主;三是对随附单的管理和使用比较混乱。进货时因没有索取随附单,致使销售的酒品出现问题而无法追溯;四是今年新办的批发企业,有的企业存在经营场地小、办公和仓储设施不全等问题,检查组在现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过期酒、特供酒和非法进口酒在市场仍然时有出现。

  自治区酒类专卖管理局对酒类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今后管理措施。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加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酒类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倡导全民打假;二是要争取各类酒厂打假办及打假人员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增强商务执法力量,加大酒类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使市场检查监督常态化;三是在各级酒类专卖管理局(办)设立“打假宣传开放日”,为消费者提供酒品鉴别、法律咨询、维护权益等服务,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品;四是认真开展节日市场集中检查、整治,对“假冒酒、非法进口和无单酒品”严查到底,同时要倡导行业自律,保证各族人民欢度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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