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环境信息公开取得显著成效

11.09.2015  14:22
  为认真执行环境保护部第3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国家、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文件精神,鄯善县环保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重点监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组织召开辖区内27家企业负责人,学习传达自治区、地区下发的文件精神,并现场讲解依法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方式及公开时限,环境信息宣传栏制作等。截止8月底已有20家国控、区控、县控重点监控企业制作环境信息公开栏。为进一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重点企业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环境监督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