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四项措施推动合作社发展

04.11.2014  18:08

近年来,合作社已经成为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亮点,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鄯善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有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和发展,不断扩大规模和范围。重点是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力度。每年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产品质量认证和优势品牌培育、三品一标认证、市场开拓和仓储设施建设以及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补助奖励。同时在税收、金融信贷、争取项目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二是 示范引导,支持 合作社打造精品农业。 鄯善县达浪坎乡积极引进山东种植能手于2011年9月15日注册了鄯善县鲁东瓜果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社员160人,大棚102座,合作社大胆尝试引进新品种草莓、桃、大樱桃等,草莓春季产量可达0.8-1吨每亩,每公斤单价200元,亩产值可达16万元,逐步把精品化种植模式推广给周边的农民,引领农民从粗放式种植向精细化。

三是 重点培养,充分 发挥合作社领头人的作用。 鼓励懂合作社经营理念的村支书兼任合作社理事长。例如:鄯善县三十里大墩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于2008年2月成立,位于鄯善县辟展乡卡格托尔村,现有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5名,辟展乡卡格托尔村98户农户全部是合作社社员。合作社理事长充分利用对各项惠农政策比较熟悉的优势、带领合作社社员注册资金150万元,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该合作社已经创建“三十里大墩”品牌,并已通过绿色有机认证,该合作社生产的西甜瓜、葡萄上市时间早、售价高、市场竞争力强,成为社员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

四是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大扶持力度。 2013年9月,鄯善县被认定为自治区首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县委、政府以此为抓手,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2014年鄯善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拨付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作用,引领、示范、带动等表现给予一定补助,从而调动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发挥作用,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