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加强煤矿、金属矿环境保护监管力度

17.09.2015  13:10
  一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确定辖区内煤矿、金属矿检查的内容:摸清我县辖区内煤矿、金属矿企业环境保护及生态破坏现状,掌握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数量、规模、种类、探矿、采矿、选矿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情况,以及环境风险隐患和重点监察对象。

  二是建立了环保、国土、安监、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对煤矿、金属矿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企业生产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调查。

  三是2015年鄯善县南山矿区联合执法检查共5次,出动人员115人次,检查我县辖区内矿山资源开采项目36家。其中,非煤矿山 25家,煤矿5家,探矿项目3家,无手续非法开采的矿点3处。

  四是对于无环保手续非法开采的矿点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非法矿点设备进行封存,督促现场当事人限期撤离;对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的要求限期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