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相关部门联合督查我区春季农资打假工作

30.03.2016  19:58

为贯彻落实2016年自治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我区农资打假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查处农资市场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3月25日至27日,自治区农业厅联合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公安厅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对伊犁州部分县市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此次督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4家,农资门店126家,检查种子产品120个,肥料产品142个,农药产品95个,发现问题的农资经营门店有19家,涉嫌违法违规农资产品18个,其中:肥料产品13个,共85.09吨;种子产品1个,共3吨;农药产品4个,共23.4公斤。已立案5起(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核查办理中)。 

督查组对县市的农资重点集市、仓库及重点乡村零散农资销售点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农药的标识标签、生产日期、套用冒用,种子的经营委托以及标注品种审定编号,肥料的经营登记证、标识标签以及登记证书等相关内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农药经营过期、登记证过期、套用或冒用证件农药的行为;肥料经营未登记、登记证过期、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的行为;种子未标注品种审定编号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责令伊犁县市执法大队进行立案查处。对个别摊贩中查出的经营过期农药、经营台账不健全、委托经营不规范以及假冒登记证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督查组要求伊犁州相关部门在春耕关键时期,加强农资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宣传教育,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通过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更好地做到服务于民,确保全区春播期间农业生产安全。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发挥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与质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全区农资打假专项督查工作力度,以实际行动扎实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确保优质放心农资供应,为农业“稳粮增收、提质增效”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