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研究完善矿业权合同管理法律规范

11.12.2014  14:15
 

12月9日,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在京召开研讨会,邀请中外矿业领域专家学者就加强矿业权合同管理、完善有关法律规范建言献策。与会专家提出,应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结合《矿产资源法》修改,通过合同手段加强对矿业权的规范管理。

  与会专家从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增长、资源环境、人权等方面交流了对矿业开发的认识。大家表示,中国的国情、制度、资源等情况与他国不同,矿业权管理既要借鉴他国做法,又要有所改进,特别是在矿业权合同管理中,应兼顾政府、企业、社区三方面利益,特别是要更多关注矿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矿业开发前期同时、同步考虑,以实现政府、企业、社区在矿业开发中的利益平衡。

  与会专家认为,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过程中,矿业合同可以成为矿政管理的有效工具,能够就矿业权价款缴纳、矿业投入额度、勘查开采进度等现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进行有效补充。但总体看,我国矿业权合同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矿业权合同的法律定位不够明确,管理环节不够完整,合同履行也不够到位,与当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不够相符。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副主任魏铁军介绍说,目前中心已通过国际合作,对多国法律学者研究写作的《矿业开发示范协议》进行了中文翻译,填补了国内矿业权合同研究的空白,既有助于国内矿政管理和矿业开发,也有助于指导中国企业海外矿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