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修订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和田羊等34个畜禽遗传资源被列入

03.02.2017  18:14

  从自治区畜牧厅获悉:日前,结合新疆畜禽遗传资源消长情况,自治区畜牧厅对2009年7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进行了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二条规定,以及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本着分级保护原则,此次和田羊等34个畜禽遗传资源被列入该名录,其中包括一级保护品种22个,二级保护品种12个。

  一级保护品种中含和田羊、多浪羊、策勒黑羊等5个保护品种;阿勒泰白头牛、哈萨克牛、蒙古牛3个保护品种;焉耆马、哈萨克马、巴里坤马3个保护品种;新疆驴、和田青驴、吐鲁番驴3个保护品种。其余还包括准噶尔双峰驼等2个驼类保护品种,伊犁鹅、吐鲁番斗鸡等4个禽类保护品种,以及新疆黑蜂和哈萨克牧羊犬。

  二级保护品种包括塔什库尔干羊、柯尔克孜羊、叶城羊等9个羊类品种,以及巴州牦牛、柯尔克孜马和塔里木鸽。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庞大系统工程,目的是保护国家食物安全和经济产业安全。

  按照“分级管理、重点保护”的原则,新疆采取原产地保种和异地基因库保存相结合的方式,已初步建立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对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8个地方品种进行重点保护,先后建立了和田羊、新疆驴等国家级保护区,多浪羊、伊犁鹅、新疆黑蜂等国家级保种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保存了新疆9个畜禽遗传资源的血样495份、5个畜禽遗传资源细管冻精2万余剂、2个畜禽遗传资源冷冻胚胎400余枚。自治区基因库保存了9个畜禽遗传资源的冻精。2010年以来,对列入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分期分批实施了保种场(保护区)、畜禽品种选育及新品种(品系)培育项目,累计投入1亿余元,共实施保种场建设项目92个、保护区建设项目20个,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达到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