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动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试点

17.02.2017  19:33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改善环境质量,自治区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试点工作启动,6月30日前,将完成新疆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据了解,排污许可证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并依法逐步纳入其他污染物。此次排污许可证核发试点工作确定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新疆远大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分别作为火电行业、造纸行业控制污染物排污许可证试点单位。根据环保部要求,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

    依据环保部相关规定,2月7日至2月10日,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按照自治区环保厅的工作部署,联合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率先在乌鲁木齐市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试点工作。自治区排污权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将全程指导试点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的填报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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