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建设局通过行业文明创建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06.03.2015  15:07

在2月28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克拉玛依市建设局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该局局长王月斌作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唯一授牌代表参加会议,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

去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条件标准,优中选强,择优推荐克拉玛依市建设局参加评选,获此殊荣。据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有24家单位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克拉玛依市建设局的成功创建,标志着新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通过行业精神文明创建途径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已达2家。

近几年来,克拉玛依市建设局在克拉玛依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躬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城市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赢得了社会各界及各族群众的称赞,先后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绿化先进集体,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17项市级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