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基层服务需求计划的通知
自 治 区 机 关 发 电
新人社明电〔2015〕126号
关于报送2016年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基层服务需求计划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自治区《关于定期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自治区三、四类地区服务的意见》(新政办〔1998〕163号)和《关于调整选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到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及相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36号)精神,为保证选派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将基层最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到基层服务,现就报送选派需求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人数及服务期限
2016年拟从自治区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等行业选派80名左右具有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赴自治区四、五、六类艰苦边远县及县以下单位开展技术服务,服务期不少于1年。
二、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摸底工作。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基层服务工作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心和支持艰苦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自治区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长支援边远艰苦地区发展,推进当地科技进步、促进农牧民增收和产学研相结合的重要方式,对于缓解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矛盾、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地选派工作的牵头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本地四、五、六类艰苦边远县市及乡镇急需短缺的专业技术人员状况进行摸底汇总,并按要求分行业分专业分别填报《2016年自治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统计表》(附件1-4)。
(二)结合实际,科学计划。各地在摸底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将本地急需的专业人员列入计划,不盲目追求数量,不提脱离实际的需求计划。各地必须保证每名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岗位、相应的工作条件,能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自治区将根据各地需求计划,与自治区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并下达选派计划,尽力满足基层需求。
(三)专人负责,及时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选派工作,工作人员要加强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联系。选派人员到位后,还要加强和选派人员及选派单位的联系,及时处理选派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地《2016年自治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统计表》,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后,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电子表格(Excel表)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纸制表格加盖公章后传真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附件1-4请在[email protected]处下载
联 系 人:库尔班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传真):0991-3689677
附件:1. 2016年自治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统计表(农业)
2. 2016年自治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统计表(林业)
3. 2016年自治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统计表(畜牧)
4. 2016年自治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统计表(水利).xls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