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游客被甩”引发市民热议

18.10.2015  13:15
          律师:迟到属违约行为,应保证其他游客共同利益  

      (记者邵珊珊)因为游客黄先生迟到导致其他游客无奈等待,最终游客联名要求开车。10月16日,乌鲁木齐晚报A15版刊登《一车游客签字甩掉迟到小伙伴》一文讲述的事件引起首府市民热议,大家纷纷表示文明出游是每个游客应该遵守的,旅行社做法正确,但也有人认为,在不熟悉的景区将游客丢下还是有失偏颇。
          家住西站的郭立在十一小长假期间也遇到了类似的困扰。十一时他报团去九寨沟旅游,但旅行并不愉快。
          “在结束九寨沟景区的游玩时,一名同组游客私自离队去拍照,导致全队20人在车里足足坐了15分钟,最后迟到游客还与车内其他游客发生争吵。”郭立说,虽然最后大巴车等全员到齐才发车,但车内游客心情却受到影响。
          郭立认为,迟到、私自离团都会影响到整个团队的进度,这种行为既自私又不负责任。
          市民李淑敏在内地旅游时,也曾遇到此类问题。虽然出发前导游多次强调在参观时不要私自离队,结束后抓紧时间上车,但仍有游客置若罔闻。她认为,旅行中出现此类问题应该以大多数游客为重,保障整体游客的行程安排。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朱宏杰律师说,从报道的情况来看,游客黄先生的迟到本身也是一种违反约定的行为,在征求其他同团游客意见并签署游客联名证明后,旅行社为保证其他游客的行程及共同权益而采取此方法是可以的。
          对于是否等待迟到游客的问题,也有市民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市民刘芳说,如果是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迟到不等待无可厚非,但若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迟到不等待,就是旅行社和导游的过失。在出游过程中会出现人多走散,排队离开景区时遭遇他人插队的情况,这些都会造成迟到或短暂的离队,旅行社或导游不应该放弃等待。
          从事导游工作的王丹凤说,虽然迟到有错在先,但考虑到游客人身安全,导游可以先将游客劝说到车上,而不是得到其余游客的联名签字后开车离开。
          新疆西域国际旅行社副总经理蔡强表示,在发团前,旅行社都要求导游多次提醒游客时间安排,在参观景点时多次核对人数,就是防止此类情况发生。
          随后,记者联系了自治区旅游局执法总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游客遇到导游私自将其遗留在景区的情况,可以拨打旅游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在记录后会联系执法部门进行情况核对,最终做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