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2.04.2016  23:59

  (记者孙健报道)3月31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这四起典型问题是:

  喀什地区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副理事长石绍桦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问题。石绍桦通过拨付专项资金套取现金,用于单位公款送礼;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用于公务接待。2016年2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职级待遇由正县级降为主任科员。

  哈密市伊吾县委农办原主任纪家祥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纪家祥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礼品,2016年3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库车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李丁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库车县新城派出所斯得巴格社区警务室民警李丁磊,收受辖区商户香烟、安排商户为其垫资购买手机并充值话费,2016年3月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和田县英艾日克乡卫生院副院长麦麦提艾力•开比尔公车私用问题。麦麦提艾力•开比尔使用单位救护车参加私人聚餐,在组织调查时提供虚假情况,2016年2月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防止疲劳厌战和松懈麻痹情绪,始终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和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盯住清明假期,看住“关键少数”,加强明察暗访,拓宽监督渠道,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通报强调,对顶风违纪“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和“上追一级”,坚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巩固深化拓展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