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新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将废纸调整至限制进口类

22.01.2015  17: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近期对2009年公布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原自动许可进口类目录中的废纸(海关商品编号为4707100000、4707200000、4707300000 )调整至限制进口类目录进行管理。因此2015年1月1日之后申请废纸进口许可证的,需按照限制进口类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