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灵丹妙药还是良药苦口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报道之二

25.03.2017  01:19

虽然远在墨玉县萨依巴格乡喀日克萨依巴格村参加“访惠聚”工作,一直参与“新疆九条”制定并负责前期落实工作的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原副处长、现机关党委副书记韩晓琳,依然对“新疆九条”刚发布时的情景记忆犹新。
      “去年9月‘新疆九条’一发布,就在科研院所和高校引起了强烈反响,我每天都会接到多个咨询电话,科技人员对这个政策非常关注,咨询得也很详细。我还经常将文件用传真发送给他们。”韩晓琳说。
      直到今年2月,《关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即“新疆九条”终于开花结果,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在全疆第一个“吃了螃蟹”,完成了“新疆九条”发布后首例科技成果收益分配。
      这一事件在新疆科技界产生的震动可谓是排山倒海般的。知识得到了进一步尊重,科研人员的艰辛付出得到了丰厚的回报。更重要的是,为科研人员积极投身于全面推进创新型新疆建设,增加了“精气神”。
      当然,这一次成功的收益分配来之不易。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一直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难点问题。据韩晓琳介绍,早在2012年,我区出台的《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就规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对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学技术项目所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将享有相应报酬:以技术转让方式提供给他人实施转化的,可以享有不低于转让收入百分之四十的收益;以股权投入方式进行转化的,可以享有不低于该成果所占股份百分之四十的股权,科技成果转化投产后,受益单位应连续五年从实施该科技成果新增留利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比例,用于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
    “当时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收益转化分配额度是20%,在这个条例中我区提高到了40%,走在了全国前列。”韩晓琳说。
      然而韩晓琳坦言,该《条例》颁布后,完成科技成果转移收益分配或技术入股参与分配的案例屈指可数。这也不难理解。
      2015年,自治区科技厅进一步加大了促进成果转化方面的工作力度,希望通过调研、学习内地省市先进经验等方式,在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以下简称“三权”)方面推出一些政策。政策法规处接到了这个任务,为此,他们先后到内地发达省市和区内的科研院所、高校开展了深入的调研。
      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潘新告诉记者,科技成果“三权”下放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财政、人事、税收等方方面面。如当时我国的政策中虽然规定了可以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奖励,但是没有配套措施和操作细则,缺乏可操作性。由于职务科技成果属于国有资产,对外投资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和履行报批手续,如果单位将部分股份直接奖励给科研人员,就会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因此,很多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都是想干干不了。
      201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在一些关键问题,尤其“三权”下放问题上,给予了足够的法律依据。随后,我国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都为新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带来了重大转机。
      此时,对新疆现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也摆上了日程,政策法规处承担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
      韩晓琳告诉记者:“科技厅一直非常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科技厅当时的考虑是,修法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我们应该加快国家政策的落地推广速度,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先行推动,同步进行新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修订工作。通过近一年的调研论证及多方征询意见,反复修改,最终在去年九月由组织部牵头,财政厅、科技厅、人社厅和教育厅联合会签了‘新疆九条’。
      “新疆九条”是新疆首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布相关政策,其出台振奋人心。然而自治区科技厅并不轻松,因为政策落地实施比制定工作本身更为重要。
      记者从政策法规处和自治区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目前《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办法》的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此外,科技厅正在起草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促进“新疆九条”的贯彻落实。
      正如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中所提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同样,在自治区科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也提出:“我们迫切需要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直面新疆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重大问题,打通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信息链,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新兴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长远发展动力。
      《三国演义》中,诸葛亮舌战群儒时说:“譬如人染沉疴,当先用糜粥以饮之,和药以服之;待其腑脏调和,形体渐安,然后用肉食以补之,猛药以治之:则病根尽去,人得全生也。若不待气脉和缓,便以猛药厚味,欲求安保,诚为难矣。”以“新疆九条”出台为标志,不断完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也要历经一个漫长的探索,最终达到理想目标。因此,对于新疆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而言,“新疆九条”并非灵丹妙药,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短期内解决一切问题。它更像是一剂释放科研单位创新活力的苦口良药,过程虽充满苦涩,但能够对科技成果转化难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