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用清运队资源扫雪揽私活敛财 环卫清运队两男子获刑

23.11.2015  10:43
原标题:私用清运队资源扫雪揽私活敛财 环卫清运队两男子获刑

孔某和赵某原系水磨沟区环卫清运队队长和清运队综合科科长,二人利用职务之便,揽私活扫雪敛财。

近日,记者从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经过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一审、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2012年11月至2014年5月,孔某和赵某指派清运队驾驶员和车辆私自给华凌市场清扫积雪。2013年度收取清雪费22万元,孔某私自打入其弟的银行账户。至2014年7月,孔某陆续将其中的17万余元消费。案发后赃款大部分已退赔。

2013年7月初,赵某利用其保管清运队干私活所存“小金库”的职务之便,将“小金库”中的5万元侵吞,用于个人购车消费。今年5月14日,赵某向法院退赔案款5万元。

5月27日,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孔某、赵某犯贪污罪案经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孔某和赵某均犯贪污罪,孔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赵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二人贪污所得赃款追缴上缴国库。

判决后,孔某不服提起上诉。(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郭润喜 杨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