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加强辖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环境监管工作

29.12.2015  14:10
  为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加强我县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环境监管工作,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5]564号)文件精神,鄯善县环保局高度认识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性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立即组织开展了我县辖区内废烟气催化剂(钒钛系)等危险废物管理专项调查工作。

  通过对我县辖区内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产生企业,从事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收集、贮存、再生、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的调查,加大环境监管频次,督促和指导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