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启动封闭试运行

17.04.2015  17:36

新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启动封闭试运行

燃气车辆需抓紧时间贴标签

15日,记者从新疆质监局获悉,2015年4月15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全区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将启动封闭试运行。

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潘文筠介绍,在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封闭试运行期间,全疆范围内的所有车用气瓶(CNG)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均要实行扫描电子标签进行加气,对于尚未加贴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的车辆,应按照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及时前往指定地点粘贴电子标签。各加气站应优先为已粘贴电子标签的车用气瓶加气,可留少量的加气机为尚未粘贴电子标签的车辆加气。全区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正式运行后,未粘贴电子标签的车辆将一律不得进站加气,未启动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的加气站,也将停止加气服务。

据介绍,截至2014年年底,全区已有车用气瓶近100万只,车用气瓶的安全管理成为全区特种设备安监工作的重点。2013年5月起,自治区质监局建立全区车用气瓶动态监管系统数据库,推进全区“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对我区所有在用的车用气瓶加贴电子芯片,构建连接车用气瓶安装单位、充装单位、检验单位、监察机构等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实现对车用气瓶的实时、动态、全过程监管,有效杜绝非法改装和假证充装等违法行为。(记者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