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将作为群众办事唯一标识

27.04.2016  13:26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沙璐)未来两年,在80个试点城市,老百姓办事可以“一号”申请、“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建成电子证照库,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等。

   将建设居民个人电子证照库

  方案明确,将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推行群众办事相关证件、证照、证明等电子化,形成居民个人电子证照目录,建设电子证照库,并且建立跨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在群众办事过程中,通过公民身份号码,直接查询所需的电子证照和相关信息,作为群众办事的依据,避免重复提交。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面向公民服务方面,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大量存在,“证明我妈是我妈”等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屡见不鲜,群众办事“多头跑、重复跑、跨地跑”问题层出不穷。而通过“一号”申请,可以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

  “具体来说,就是要在群众服务过程中,厘清政府和群众的分工界面,该政府管的,政府要做到位,需要群众做的,流程手续要尽量简化。”该负责人说,“例如提交证明材料的环节,通过各类电子证照‘一号’关联,最终实现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政府办事的唯一标识,避免让群众提交大量的证明材料,充分释放政府部门沉淀信息的潜在价值,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试点城市两年实现“一号一窗一网

  方案还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要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目标。

  其中,“一窗”是指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上述负责人表示,将原本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群众服务窗口整合集中到一个综合窗口,可以避免群众办一件事折返于多个部门、重复跑路的现象。

  “一网”通办,则是指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实现多渠道服务的“一网”通办,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

  何时实现目标?《方案》给出了时间表:以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为试点单位,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实现上述目标。

  上述负责人介绍,2016年,先在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工作。2017年推动各试点区域间电子证照和公共服务信息的互通共享,初步实现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基本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同时完善‘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推向全国。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