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监察局通报近期13起违纪违法案件

05.03.2015  14:14

  本报讯 环保系统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呈逐年上升态势,环评审批、执法督查、固废管理、环境监测、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损害了环保队伍的整体形象,影响了环保事业的发展,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针对近期发生在6个省的13起环保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中央纪委监察部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监察局经过认真分析发现,这些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对此,纪检组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这些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和水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慎用权、慎交友,坚持清正廉洁,坚守责任担当,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切实履行好所担负的职责使命。

  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传导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主动以新状态适应新常态。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又要履行督导职责,坚持从严抓班子带队伍,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力戒“好人主义”,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使每个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落实“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落实“一案双查”,既要查处直接责任人,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由于主体责任不落实、领导干部疏于监管造成违纪违规问题的要进行问责和追究。 宗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