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全疆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法

23.11.2015  11:30
   2016年起全疆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法

  年度统考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任用、提拔和奖惩参考依据

  法治宣传也要适应“互联网+”的社会发展大环境。新疆创新普法工作,全疆公职人员法律学习与考试也将在网上进行。

  记者从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新疆决定在全疆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按照要求,从2016年开始,全疆公职人员法律学习与考试将在网上进行,不再使用纸质方法。自治区将在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全疆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统考,考试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公开,并作为领导干部任用、提拔和奖惩的参考依据。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在全疆公职人员中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的工作目标、适用对象、学习内容、学考方式以及工作要求等内容和环节进行了详细阐述。

  根据实施意见,学员通过电脑、手机移动端等学习法律知识,做答练习题,完成规定的学习积分。年度学法成绩采取百分制,以学分为计量单位。学分由日常学法学分和年度考试学分相加构成,各按50%折合计算。日常学法学分由学员学习积分折合生成,要求学员每月登录学习不少于4次,全年累计满5000积分者可参加普法考试。

  为检验参学人员网上法治学习成效,按照要求,全疆各级党政部门、立法部门、司法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的公职人员,均要根据国家、自治区普法工作规划和每年确定的法律学习内容,参加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和年度普法考试。届时,适用学习对象将领到一个学号,通过学号上线学习。

  目前,新疆各地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正按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逐级开展技术培训和协调沟通工作,确保2016年1月各地各单位参学人员能够按时开展网络学法工作。

  为增强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2014年12月2日-5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疆30万公职人员进行闭卷学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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