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09.03.2015  20:14

  为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及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3月6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了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昌吉州木垒县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胡那皮亚因局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木垒县畜牧兽医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程建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追究刑事责任。因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该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胡那皮亚受到免职处理。

  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红柳河园艺场原书记李武、原场长温志新因单位铺张浪费受到责任追究。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出台后,红柳河园艺场违反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仍然严重超额支出,领导干部违规报销相关费用。2015年1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未纠正单位不良风气,原党委书记、副场长李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党委副书记、场长温志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喀什地区疏附县卫生局长加帕尔·赛来因下属卫生院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疏附县布拉克苏乡卫生院在筹办县社会事务推进会过程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购买上万元花卉装点会场。2014年,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县卫生局长加帕尔·赛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之事,集中精力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追究。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牢固树立没有及时发现“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就是失职、发现了不严肃处理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狠劲和韧劲,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