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迈向黄金时代 万亿资产存量待开垦

10.10.2014  12:52
        资产证券化(下称ABS)的新时代正在加速到来。

        9月26日,《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修订稿)》(下称《修订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这或意味着,新版资产证券化(下称ABS)业务最快有望于本月内开闸。而此前,监管层已向部分机构先后下发了《修订稿》的讨论稿与征求意见稿版本。

        从《修订稿》所释放的信息来看,ABS业务的开展主体、市场范围以及报审过程均得到较大范围的扩宽与松绑;但与此同时,对信息披露及基础资产准入式管理的重视则成为了未来监管的新方向。

        由于《修订稿》与此前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相比已出现较大改观,新版的ABS正带给市场更多的想象空间,包括券商、基金子公司在内的资管机构正在针对新版ABS业展开筹备与部署。

        业内人士指出,在诸多基础资产中,小额贷款、应收债权等非标资产的证券化需求窗口或将被再次激活,同时与城镇化相关的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也因政策支持而将获得较多关注;不过,亦有相应的问题摆在前述项目面前。

        事实上,和ABS业务相比,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脚步或已更快,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今年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已达1749.06亿元,为沪深交易所发行规模的7.39倍;不过随着新版资产证券化的开闸,这片坐拥万亿级存量资产的市场或将迎来进一步开发。

        机构项目筹备提速

        在ABS重新开闸的预期之下,部分资管机构正在对ABS业务加紧筹备。

        “我们已经有准备好的项目了,目前也还在寻找更多适合证券化的新项目。”四川一家券商投行人士杨帆(化名)表示,该公司已对即将开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所准备。“员工培训方面,公司也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做了。

        与此同时,作为该领域新的闯入者,基金子公司亦在对ABS业务跃跃欲试。“我们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十分看重,目前公司已经配备了专门的人员和部门来开展这项业务。”上海一家基金子公司负责人坦言。

        在多数机构人士看来,在《修订稿》将新版ABS业务定调为“备案制”后,ABS业务量的增速将较此前出现较大程度上的提高。而此时,各家机构的项目储备或将成为未来较为重要的比拼要素之一。

        “这个阶段很看重项目储备能力,而项目来源通常有两个渠道,一个是来自各个营业部的推荐,还有就是业务部门主动联系企业寻找、探讨适合做成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杨帆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于最后能够谈成的项目,公司会给予一定的激励。

        此外,据《修订稿》要求,监管层还将对ABS业务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而此前负面清单中所涉的基础资产亦被部分筹备项目的机构所“预先审查”。

        “在融资平台和房地产项目上,负面清单中都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比如财务状况不透明、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或是已经被抵质押的基础资产将会被排除在外。”杨帆坦言。

        值得一提的是,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ABS由此前的审批制过渡为备案制,或亦使业务材料的报送流程发生变化。

        “过去在审批制的材料提交上,一般都要先同会里的有关部门提前做沟通。”一家上市券商资管部总经理陈菲(化名)表示,“现在改为备案制后,提交的项目及方案也仍然需要同交易所的债券部门进行一定的沟通、论证,但整体上还是要比之前的审批制更有效率。

        按照《修订稿》的规定,开闸后的ABS业务监管权将由此前的证监会有关部门向交易所、基金业协会等交易场所及自律组织“移交”,而此举亦被业内视为ABS业务向市场化转型的“关键一步”已经迈出。

        “变成备案制后,如果监管层不做规模上的把控,资产证券化就有可能出现各家券商冲量的现象,因为只有前期把业务规模做上去后,以后的项目才会更好谈,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行业排名,形成良性循环。” 杨帆表示,“所以现在既要提前准备项目,同时也要提前和买方做好成本、定价方面的沟通。

        非银信贷ABS受关注

        在诸多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中,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为原始权益人的非银行类信贷资产或正在成为一部分资管机构所觊觎的领域。

        仅从资产存量来看,非银类信贷的资产存量市场颇为广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非金融类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已达1.24万亿,同比增长39.32%;同时央行数据还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小贷公司已达8394家,贷款余额达8811亿元,同比增长25.10%。

        “企业类信贷能否成为ABS业务的基础资产比较值得关注,比如像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这类机构的证券化需求比较明显。” 一家券商的ABS业务人士郭方(化名)坦言,“这类资产和银行信贷很相似,部分还具有足值的资产抵质押,而它们的证券化可操作性却比信贷资产高。

        郭方认为,在银监会进一步松绑银行信贷资产转让规则前,小贷公司、融资租赁等非银类公司所持有的信贷资产存量将有望成为未来ABS业务的一项突破点。“因为融资渠道比较少,现在的小贷公司的融资需求都比较强烈。”郭方坦言。

        值得一提的是,当下小贷公司也存在“隐名投资”、“包收包贷”等诸多乱象,去年浙江广利恒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和破产清算便是这一现实的折影,为规避存量信贷资产转移中潜藏的道德风险,业内人士认为此类ABS业务中的基础资产可按“不出表”操作。

        “其实不需要让信贷资产出表,只是投资于包装好的收益权就行,然后再让小贷公司、股东或担保公司来担保。”郭方指出,“本质上是让买方分享小贷公司的高额收益,同时为小贷公司实现变相融资。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已有部分机构就小贷公司信贷等基础资产开展ABS业务。去年年中,由东方证券管理的“阿里巴巴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阿里小贷项目)获批;今年万家基金子公司万家共赢亦发行了江苏小贷集合ABS,其基础资产来源包括阿里小贷、中金投集团、江苏小贷、广西金通小贷等公司。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针对小额贷款证券化的过往案例或并不易被“复制”。

        “阿里小贷的项目是无法复制的,它背后有互联网、大数据作为信用审核技术支持,同时在监管、政策等方面也争取到了比较大的宽松。”郭方评价称,“万家的项目只能算是类证券化,因为它使用的工具是基金子公司的"一对多"(专项资管计划),而并不是用于证券化业务的特定工具,在交易结构、载体定位和交易报价规则方面和ABS都有区别。”

        此外,阿里小贷项目的不可复制性还在于其相对复杂的协调成本。据东方证券资产联席总经理任莉透露,该项目在历时一年的推进过程中,曾获得银行、保险、信托等不同机构的参与和支持。“推进过程中,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都高度参与了此次项目。”任莉表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ABS负面清单显示,小贷公司、融资租赁的信贷资产并不在其列;而在新版ABS业务开闸后,小额贷款证券化能否实现较大突破,尚待时间的检验。

        而亦有业内人士指出,在ABS业务开闸初期阶段便操作此类项目并不适合。“业务刚开始时还是应该寻找一些定价简易、风险容易辨识的项目,但信贷类资产由于借款人、期限、价格均有不同,风险辨识难度较高。”陈菲坦言

        政策倾斜“棚改”背后

        据业内人士透露,政策层面也将对开闸后的ABS业务有所指向,其中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城镇化、民生工程等基础设施类项目或将成为未来ABS所优先支持的领域。

        事实上,对于ABS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策倾斜预期,早在两个月之前就已初现端倪。

        7月末,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研究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棚户区改造融资体系,而这已是中央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多次强调。

        与此同时,证监会亦表态称,已召开视频会议决定运用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此外还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设备租赁融资、盘活企业应收账款存量”也将成为ABS业务的支持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已有部分机构对此类业务进行布局。今年6月,国联证券所管理的“建发禾山后埔-枋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建发棚改计划”)正式发行。其中,该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厦门禾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禾山建设”)就是一家开展棚户区改造的主体公司。

        事实上,禾山建设亦为市属国企厦门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发地产)全资子公司,而其所实施的建发棚改项目正是由厦门市湖里区政府所委托;值得一提的是,建发地产亦有64.654%的股权被厦门国资旗下上市平台建发股份所持有,而建发股份亦成为了此次ABS发行的担保人。

        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的资料显示,后埔-枋湖片区旧村改造项目的三个片区总改造占地面积约72.94万平方米,投资总额约为60亿元,当中自筹资金的比重约为25%。

        建发棚改计划中,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禾山建设通过有关棚改项目取得的合同债权;同时根据到期期限不同共划分为4档发行,优先级总规模12亿元,而联合评级给予该只证券的评级为AAA。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前述将预期中的合同债权“前提”作为基础资产开展ABS,或将成为棚户区改造类项目运作中可能性较高的方式。

        “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往往缺乏长期、足量的现金流流入,所以把未来应收债权当做基础资产也是一种"无奈"。”杨帆认为,该模式的一个问题是仍然重复了地方平台发债融资的老路,“形式上虽然是ABS,从实现效果上仍属于变相为地方政府融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