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财政: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09.09.2014  13:18

        编者按:近年来,各地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当地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明晰投入方向,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资金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公用经费逐年增加,运转水平明显改善,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地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均衡发展。

        山西:2000万元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根据中央安排,今年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40元,达到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按照中央规定的资金分担比例,今年山西省财政积极安排资金2000万元,确保提标政策落实到位。

        近日,中央财政下达了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预算。与2013年相比,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40元,中西部年生均小学达到600元、初中800元,东部小学达到650元、初中850元。所需资金仍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分省确定。

        吉林: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2014年,为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吉林省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一是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由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700元分别提高到560元、760元;

        二是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取暖煤价补助标准由年生均90元提高到185元;

        三是民族中小学校(班)生均公用经费由按比普通学校高100元核拨提高为按普通学校的两倍核拨;

        四是单列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山东:提高公用经费标准 加大运转保障力度

        近日,山东省再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运转保障力度。

        一是公用经费在2014年年初提高7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40元,达到小学710元、初中910元。

        二是在统一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基础上,从2014年起,按一定标准单独核增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

        三是向农村教学点和规模较小学校倾斜,对不足100人学校,继续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广西: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近年来,广西财政始终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将教育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给予保障。2010—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义务教育支出1130亿元,年均增长16%,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使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运转水平基本相当。2010年,广西参照中央确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确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对该项标准高出城市免学杂费中央补助标准的部分,由自治区本级与市按6:4 比例分担。到2012年,广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达到小学500元/生·年、初中700元/生·年。2010—2013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累计筹措提高城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部分资金6.72亿元,比城市免学杂费中央补助经费3.45亿元高出3.27亿元,

        二是实施课桌椅更新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教育系列工程,支持义务教育学校硬环境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其中:2010—201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安排4.2亿元,为3557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镇普通初中、中心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298万名学生配置了新课桌椅;各级财政累计筹措70.45亿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基本实现了41个国家和自治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校校有食堂”,并为义务教育学校配备多媒体、图书、教学仪器等;统筹中央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奖励补助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地级市城乡结合部学校建设经费共计5.36亿元。

        三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和引导各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规定,自治区对通过国家认定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从中央和自治区的义务教育经费中,以安排项目为主的形式给予奖励。目前,已安排3000万元奖励性补助经费,对通过国家验收的龙胜、蒙山、合山等3个县给予每县1000万元奖励。

        四是着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素质。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严格落实按照年度中小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统筹中央“国培计划”资金和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师资培训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全区骨干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小学壮汉双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等教师培养计划,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

        五是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2011—2013年,广西财政累计筹措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6.41亿元,按照全年200天、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对全区超过18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给予营养膳食补助,广西已有58%的县(市、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试点。

        云南:8.79亿元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14年国家继续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一是中央财政从2014年继续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小学每年每生560元、初中每年每生760元提高到小学每年每生600元、初中每年每生800元;二是在提高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寄宿学生人数,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再按每年每生2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即寄宿制农村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每年每生800元,寄宿制农村初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每年每生1000元。

        以上提标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近日,云南省财政已安排下达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央提标资金7.03亿元,同时,将尽快足额落实下达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提标地方配套资金1.76亿元。此次提标资金下达后,云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计共达41.8亿元,将更好地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

        甘肃:着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校基本办学条件

        今年甘肃省共有34.92亿元用于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其中中央“全面改薄”专项资金投入13.4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5.5亿元,农村初中校舍改造项目和义务教育长效机制经费投入6.02亿元。甘肃省将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的任务,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今年2月,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方案》,“全面改薄”项目正式启动。目前,全省各地正在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摸清每所学校校舍、教学仪器设备、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各类附属设施等方面的底数。此外,《甘肃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年》也已编制完成。

        根据项目进展,今年甘肃省将完成以下改善薄弱校办学条件指标:保证每名学生都有课桌椅,寄宿学生保证一人一床位,学生喝上安全的饮用水,食堂条件满足就餐需要,厕所满足师生需要,教室和寝室门窗完好,具备必要的取暖条件,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

        浙江温州:“四倾斜”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经费投入倾斜。稳定当前教育投入,严格落实法定增长,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工作,年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加强对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坚持向义务教育、农村、欠发达地区、基础薄弱学校、弱势群体倾斜。

        二是办学条件倾斜。开展学校布局规划编制和调整奖补工作,提高规模效应和管理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做好农村学校建设、图书馆(室)建设等工程补助工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水平,以云计算、云服务技术构建全市教育教学管理和应用体系,将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向薄弱地区辐射。

        三是教师待遇倾斜。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力度,师资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边远山区和海岛学校倾斜;同时在年度考核奖总量内,适当提高从城市、县城交流到农村任教骨干教师的奖金额度。

        四是购买服务倾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新居民子女学校纳入财政保障范畴,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实行同城待遇,积极发挥财政性资金在教育领域的引导作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

        安徽滁州:加大投入 调整布局 扩大范围

        一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总量3.38亿元(其中公用经费2.42亿元,免费教科书0.411亿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0.47亿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836万元),省级以上经费2.96亿元。截至5月初,全市下拨公用经费1.04亿元;下拨免费教科书资金0.12亿元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款261.67万元;拨付校舍维修改造资金344.5万元。

        二是调整学校教育布局。随着城市中心的南移, 2009年起,市财政先后投资3亿元建成滁州中学、实验小学、六中、初中中学体育馆等学校,目前在建项目还有龙山路小学、湖心路小学扩建工程等,有效缓解了城南新区教育资源不足的现状。

        三是扩大政策覆盖范围。2013年起,天长市提高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公用经费由每生每学期264元提高到595元,初中公用经费由每生每学期375元提高到800元,且城乡公用经费标准相同,当年提标资金由当地财力承担。明光市连续第七年向城市学生发放免费教科书,所需资金由当地财力承担,累计投入1100余万元。

        山东五莲:四举措全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山东省五莲县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校舍标准化,均衡师资队伍,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于2015年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国家评估验收。

        一是严格落实教育投入政策。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的要求,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同时,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偏远等地区标准化建设工作支持力度。

        二是大力实施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从学校校舍、场地、教学仪器和教育信息化等方面逐项梳理,找准薄弱和不达标的方面加以改造,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达到标准化要求。

        三是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和薄弱学校的力度,鼓励县城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推进师资队伍均衡。

        四是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机会均衡。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推进教育质量均衡。

        四川绵竹:加强中央和省级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

        按照财政部要求,四川省绵竹市如期下达了2014年中央和省级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资金285万元。为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绵竹市从四个方面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工作。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全部使用新教材,绵竹市将按照中央财政核定的实际价格,核定配齐农村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教材补助资金,确保开学前配备到位。

        二是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绵竹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足额落实财政应承担的经费,切实发挥好统筹作用。

        三是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绵竹市财政局将按相关要求会同教育部门做好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及时获得补助,保证国家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四是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农村义教经费及相关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