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统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精准扶贫

14.08.2015  16:02

  日前,兵团印发《关于统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以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为目标,明确投资方向,协调各部门集中攻坚,实施精准扶贫。

  据悉,兵团纳入预算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发展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按照《意见》,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资方向将遵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原则,结合国家精准脱贫、精准扶贫要求,明确各类扶贫资金的支持范围、扶持对象,选择投入少、见效快、风险小,符合贫困团场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适合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方向的项目。紧紧围绕兵团党委确定的重点扶贫攻坚目标和任务,突出财政资金引导、示范和杠杆作用,避免资金使用分散的现象,充分发挥兵团“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形成行业部门政策、资金、项目的整装集成机制。

  “十三五”时期是兵团扶贫攻坚关键期,根据《意见》要求,兵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依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实现贫困户数据共享,建立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会商制度,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检查和投资效益评价等工作,把精准脱贫、精准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逐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