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民生谱华章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工作记

15.10.2015  13:16

  (记者 贾梦妍)古人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民政工作就是这样一项民心工作,更是惠及百姓的暖心工作。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市双拥办主任吴霆说,近年来,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核心理念,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核心职责,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理、社会事务、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等各项民政事业均取得丰硕的成果。

  

  基本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效

  ——完善体系,社会救助工作实现新突破。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城乡低保家庭中小学生膳食营养补贴工作、在全疆开展了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乌鲁木齐市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试行)》等20余项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了6 项社会救助机制,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连续六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在全市乡(镇)、街道(管委会)办事大厅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

  ——改革推力,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进展。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工作走在全疆的前列,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01个,养老床位总数达6159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17张,较2010年增长55%。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暂行办法》等政策,加快推进“9073”养老模式。先后投入6000余万元在全市建成社区老年活动中心383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47个,总投入近 1 .9亿元的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生活综合服务楼(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和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市精神病福利院综合病房楼已投入使用。新疆民政老年公寓、米东区社会福利院、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新城老年康乐苑顺利完成“公建民营”改革。累计投入近400万元为2600余人(次)提供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3.4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7860万元,为5000名高龄老人进行了免费体检。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年均救助1600余人(次)。福利彩票事业发展迅猛,2014年全市福利彩票销售8.4 亿元,筹集本级公益金6522.3万元,较2010年分别增长了38%、40%。

  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取得新成绩

  ——双拥工作不断深化。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加大双拥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市、区财政及社会各界用于支持部队建设、慰问部队和优抚安置等方面的资金7.2亿元;为驻乌部队援建了160个“拥军图书室”;成功举办了“优秀官兵看边城”、“优秀企业家进军营”、军地青年联谊等活动;积极落实现役军人子女中考加分政策。

  ——优抚安置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在全疆率先建立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模式,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不断深化。5年来,累计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解三难”资金3亿元,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800元提高至8000元)。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开展零散烈士墓抢救保护工程,市烈士陵园年均接待40余万人(次),充分发挥了爱国主义、红色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作用。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完成七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我市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荣获兰州军区先进集体称号。加强军供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市军事供应站荣获“全国军供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成立了乌鲁木齐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和市光荣院。

  

  即将投入使用的市社会福利中心鸟瞰图。(图均由市民政局提供)

  社会治理创新迈上新台阶

  ——基层政权进一步稳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39个社区,社区及社区工作人员数量较2010 年分别增长了53%、62%。先后投入20.6 亿元加强社区阵地建设,全市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均在400 平方米以上。社区“四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覆盖率达95%以上。市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达70%;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达80%;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达83%;22个社区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稳步实施。出台了《乌鲁木齐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与管理办法(试行)》、《乌鲁木齐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截至目前,全市注册登记社会组织1100个(其中直接登记社会组织10个),较2010年增长46%。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开展社会组织与党政机关脱钩清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近年来,中央财政资金、福彩“爱心关注”资金共投入405.6万元,扶持和购买了15项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展示自我风采

  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

  —— 区划地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先后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地名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门楼牌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建筑物名称管理导则》,累计设置路(街)、巷、门牌21 万块,初步建立了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界线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米东区荣获“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出台了《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绩效考核奖励办法》,2015年全市月平均免费婚检率达91%。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先进殡葬文化和文明祭扫风尚,认真做好除夕、清明节、古尔邦节、肉孜节等祭扫高峰接待服务工作,年均接待祭扫群众110 万人(次)。5年来,全市办理结(离)婚登记16.2万对。

  民政自身能力建设得到新提高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访惠聚”活动,积极为4个帮扶社区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贯彻《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 年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群众满意好班子(处室)”创建为载体,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塑造了民政工作新形象。加大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向区(县)下放管理权限23项,梳理政府权力清单44项。

  传党情、送温暖、为人民服务……乌鲁木齐市民政局正乘风破浪,与时俱进,铸就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