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2015)

21.08.2015  18:27

 

新人社发〔2015〕70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铁路局社会保险管理处,新疆油田公司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吐哈油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15〕8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失业保险条例〉的通知》(新政发〔1999〕17号)规定,决定对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按照新政发〔2015〕81号文件规定的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对本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

二、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按照第1至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各统筹地区要认真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宣传、核定、补发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附表:2015年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表

2015年8月18日

附表

2015 年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表

单位:元/月

地 区 名 称

不含“三险一金

第1至12个月的失业

第13至24个月的 失业

最低工资标准

保险金标准

保险金 标准

克拉玛依市、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1314

1051

986

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

1124

899

843

玛纳斯县、石河子市、五家渠市

吐鲁番市、鄯善县、哈密市、奇台县、吉木

1048

838

786

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乌苏市、沙湾

县、库尔勒市、若羌县、阿克苏市、库车县、

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

、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

伽师县、巴楚县、图木舒克市、阿拉尔市、铁门关市

托克逊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

972

778

729

伊宁市、奎屯市、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

新源县、塔城市、额敏县、和布克赛尔蒙古

自治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

海县、哈巴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博乐

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轮台县、

尉犁县、且末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静县、

和硕县、博湖县、温宿县、沙雅县、新和县、

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阿图什

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和田市、

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

于田县、民丰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昭苏

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托里县、裕民县、

北屯市、可克达拉市、双河市

备注: 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标准,按调整后

第1至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