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布2017年“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评估结果的通知》

23.04.2018  16:21

关于公布2017年“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评估结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科技局、教育局、科协,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科技局、教育局、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面向广大公众开展科普活动,推进青少年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2018年3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科协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区已认定的前五批56个“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进行了评估。根据专家评分排名情况,并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基地类型等因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科协经研究决定:

1.对新疆科技馆、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生物标本馆等8个优秀“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予以表彰和奖励,每个基地奖励2万元。

2.新疆农科院综合试验场,中科院吐鲁番沙漠植物园等29个基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每个基地奖励奖励1万元。

3.新疆钱币博物馆等19个基地由于联系方式不畅通、无人开展工作、负责人不能积极配合开展评估工作等,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限期一年整改后再次进行评估;如仍不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则取消“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称号。

现将评估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向联系单位书面提出。

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与城乡科普处)

联 系 人: 吾休尔·尤奴斯 蒋文斌

联系电话: 0991-3828889,3836587

附件: 2015-2017年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评估排名情况

2018年4月18日

 

附件 2015-2017年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评估排名情况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