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陈全国书记讲话精神之自然遗产与风景名胜区篇

18.10.2016  23:35

 

 ——新疆天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管理处

               2016年10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自治区第五次财政领导小组会议上重要讲话,按照世界遗产申报和管理两手抓、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并重的发展思路,强化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意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将今年世界自然遗产和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生态资源保护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世界自然遗产申报和生态资源保护情况

(一)世界自然遗产地成为我区生态保护的重要窗口。 世界自然遗产被誉为金字塔尖的荣誉,是保护自然和文化的典范,倍受世界各国的关注。新疆天山是新疆独有的标志,不仅具有突出的自然景观价值,也代表新疆各族人民“保护生态、爱护家园”的精神体现。陈全国书记强调: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保护底线。世界自然遗产资源保护与自治区加强生态保护的发展目标密切相关。2013年,新疆天山申遗成功后,各遗产地注重生态资源保护和生态恢复工程。如博格达片区拆除改造46项、约10万余平方米违章建筑物,遗产地生态恢复和管理水平上在全国名列前茅。自2012年起,我厅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连续三年投入近3亿元,对各遗产地的188.7万亩草场实施全面禁牧, 406.3万亩草场进行限牧。2016年,与自治区畜牧厅、财政厅多次协商,将新疆天山遗产地范围内需禁、限牧的草场面积,统一纳入“十三五”自治区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中,建立了新疆天山世界自然遗产地草场禁限牧资金补偿长效机制。

(二)遗产地保护成果成为宣传大美新疆的重要窗口。 严格保护是核心,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是关键,让原驻居民享受申遗成功带来的成果是申遗的重要目的。把遗产地资源保护放在首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保护、绿色运动等全国性活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转型。据初步统计,新疆天山申遗成功三年来,各遗产地旅游业发展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尤其今年景区旅游人数呈暴涨态势,累计接待游客812.5万人次,收入约7.5亿元,遗产地农牧民人均收入达1.53万元,较申遗前增长近3倍。

(三)以遗产地为引领,推进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保护力度。 新疆是风景名胜资源丰富的区域,但是生态资源较为脆弱,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强化生态保护意识,督促各地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恢复改善生态环境工程。如赛里木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投资1800多万元建设服务接待基地给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赛里木湖湖水水质的检测;阿勒泰喀纳斯自治区级风景区投资1亿多元资金对核心区实行禁限牧和生态恢复工程,将生活服务区从景区核心保护区整体迁出;乌鲁木齐市石人沟景区投资2000余万元,对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进行全面治理,成为乌鲁木齐市民休闲渡假的热点景区。目前,全区风景名胜区达25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处,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20处,总面积约为2.4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国土面积的1.5%,使之成为展示我区生态保护成果的重要窗口。

(四)逐步将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2011年以来,自治区先后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011年昌吉州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赛里木湖、库木塔格沙漠、博斯腾湖风景名胜区等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保护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风景名胜资源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体系。

二、下一步生态保护工作重点和措施

新疆是一个干旱、半干旱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生态环境一旦造成破坏,很难进行修复和恢复。下一步将牢牢把握“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坚持绿色发展,确保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天蓝地绿水清,巩固保护成果,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一)积极稳妥推动世界自然遗产申报工作。 根据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关于启动塔克拉玛干沙漠-胡杨林申遗工作的请示》(新建专报[2015]39号)上的重要批示,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遗产申报项目科学考察、价值论证、文本编制等基础工作,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申遗进展情况,争取资金,力争2019年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二)加强新疆天山世界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 按照《新疆天山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争取将规划编制资金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尽快启动《新疆天山保护管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 组织专家对新疆天山自然遗产地生态环境和保护监测情况预评估,提前做好世界遗产委员会每6年监测性评估考察工作。 三是 严格执行《条例》,加强遗产地建设活动的监督审查力度,守住生态保护底线。 四是 落实世界遗产研究保护管理中心机构,建立科学管理和发展研究的专业队伍。 五是 与同类型遗产资源国家建立世界遗产友好合作关系,将遗产地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纳入国际化轨道,同时积极与四川、湖南等先进省区建立合作机制,开展遗产地生态保护和研究发展论坛等活动,建立新疆天山保护的年度联席例会制度。提高新疆天山的遗产保护和综合管理水平。

(三)以点带面提升全区风景名胜区整体水平。 一是加快申报步伐。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2015-2030)》,积极增加全区风景名胜区申报总量,将喀纳斯、夏塔、那拉提申报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二是督查规划编制和执行力。 建立风景名胜区规划督查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尽快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凡未按期编制完成和报送,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 是加大执法督查力度。 继续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对严重破坏景区资源的地方政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尽快出台《自治区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依法规划风景名胜区内重大项目选址核准制度,坚决纠正风景名胜资源出让和变相委托经营违法行为,建立动态管理和考核机制,树立《条例》权威性。 四是理顺管理体制。 督导各地理顺管理体制,实施统一有效管理,改变交叉多头管理现状。将建设管理经费依法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稳定资金保障渠道。

( )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遗产地生态保护影响力。 结合国家“世界遗产日”活动(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加大世界自然遗产和生态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全社会认知,提高遗产地的全球影响力。针对不同阶层及游客进行“爱护自然、守护家园”教育,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建立由社会民众、区域群众、各级政府、新闻媒体等各方利益相关者共同组成的监督体系,使各族群众自觉参与生态保护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