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培训班

31.03.2015  21:20

  为提高基层环保部门整体执法水平,提升企业环保法律意识,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职责。皮山县环保局于近日举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培训班,全面做好新《环保法》的学习、宣传、培训、贯彻等工作,为保证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保法》的有效实施打下基础。

  这次培训班由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阿不力克木作授课辅导,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两高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列条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等。我县各乡(镇)、场、开发区、街办,县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等部门;各乡镇卫生院及辖区内各个体卫生医疗机构,环保重点监管企业环保工作负责人及辖区内排污单位负责人等共计186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信息量大,为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新《环保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