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警方举行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返赃大会

14.06.2016  17:25

 

13日,在米东区公安分局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发赃大会现场,刑警大队民警赵新(左)将被盗大货车返还失主王江龙。(本报全媒体记者刘志龙摄)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青霞    通讯员王宏)大型自卸货车、面包车、小轿车、自行车等车辆一字排开,这样的场景并非车展,而是6月13日,记者在米东区公安分局举行的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返赃大会上看到的一幕。
        当天,被盗汽车、现金、手机、金银首饰等价值353万元的钱物,全部物归原主。
        “我的大型自卸货车已经丢了快两年了,我都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民警能帮我找回来。”站在失而复得的货车前,42岁的李蜀军激动不已。
  2012年,李蜀军花了28万元买了辆二手自卸货车。“2014年10月28日晚,我把车停在家门口对面的马路边,第二天去开车时,发现车不见了。”李蜀军赶紧报了警。
  车是怎么被盗走的?在返赃现场,办案民警杨义忠介绍了案件侦破情况。
  “今天返还的价值近200万元的4辆大型自卸货车和一辆油罐车,都是同一名嫌犯偷走的。”杨义忠说。
  4月6日,米东区公安分局接到一受害人报警称,自己的油罐车被盗。警方现场勘查后,通过视频监控,锁定了嫌犯韩某的轨迹,并于当天将其抓获。经审讯,一个系列盗窃大型自卸货车案件浮出水面。
  韩某,47岁,开过出租车和旅游大巴车。2014年10月,他购买了一套开锁工具,偷走了一辆大型自卸货车。
  原想把偷来的车变卖,在打探“销路”时,韩某得知自卸货车在矿区可赚大钱。于是,他将偷来的货车开到奇台县一个偏远的矿区,雇了两名司机,给自己跑运输。
  看到货车挣钱快,韩某用同样的方式,又偷了三辆货车,把这些车开到奇台县偏僻矿区,组建了一个货车运输队,自己当起了老板。
  因为偷来的货车只能在矿区活动,所以货车用的油一直由矿区老板提供。后来,韩某算了一笔账,如果自己供油,每月可以省两万多元。于是,他又盗来一辆油罐车,给自己车队供油。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作案时被监控拍上。
  “靠偷来的4辆货车、一辆油罐车,韩某每个月能赚十几万元,如果不是被抓,他还准备偷第六辆、第七辆……扩大自己的车队。”杨义忠说。
  目前,韩某因涉嫌盗窃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