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小区停车收费矛盾需“阳光账单”

25.06.2015  13:38
          小区共有300个停车位,一年收费218万元,道路改造、工程维修等9项小区建设支出,被列出详细费用清单,共152.6万元,占总收入的70%。这是乌鲁木齐天山区幸福园小区物业公司,向小区所有业主公示的停车收费及费用支出使用情况。因为有了这张“阳光账单”,存在于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有效解决。
          因小区停车收费而引发的纠纷,恐怕是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最具代表性的矛盾。
        现实生活中,不少小区都存在停车费不合理、停车管理不到位等“不和谐音符”。有些小区业主即便交了停车费,也会因车位有限,而无法正常停车。还有的物业公司暗箱操作,将有限停车位变成“稀缺资源”,停车费水涨船高。更有甚者,牺牲小区绿化面积换取停车位,以便收取更多费用。“只管收钱不解决问题”,物业公司饱受业主诟病。
          去除群众心中的这个“心病”,需要的正是这样一张“阳光账单”。
          停车费其实包括场地使用费和停车服务费。其中,停车服务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车位日常管理费用。包括:保安保洁的人工费、水电费、车位设施和交通设备设施的维护费、保险费等内容。
          早在2013年,本报记者就曾对首府15个小区的停车收费情况进行走访。这些小区每月占道停车费从60元到120元不等。以某小区为例,每个车位每个月80元,以400辆计算,每个月的停车费就有3.2万元,一年就是30多万。而这笔钱花到了哪儿,却没有人向业主交待或公示。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明确了小区场地占用费用的分配办法,其收入原则上由业主大会决议分配使用,也可以将收入的30%用于补偿物业服务企业费用支出,70%用于住宅内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专项维修、更新改造。这就意味着,对于停车费的收取和使用并非无章可循。问题是,一直以来,鲜有物业公司主动公布收支使用账单。
          对于业主来说,物业公司藏着掖着不公布“账单”,无外乎两种心理:一是不想外界质疑太多,二是希望借此适当弥补损失或更多获利。而业主的不信任,往往会令一些物业公司感到委屈。
          由于公开有限,目前很多怀疑只能止于想象,而想象未必就是真相。真相是想象的天敌,阳光是真相的近亲,没有“阳光账单”,必然给人们留下推想空间。
          真实情况如何,只有双方坐下来,平心静气摊开账簿才能讲得清。
          推动物业的市场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前提就是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幸福园小区的做法,恰恰契合了这一点。
          晒账单,晒出的是一份责任、信任和理解,也晒出了解决物业纠纷的新办法。
          我市连续几年将加强物业市场管理作为惠及民生的百件实事来抓。而撬动整个市场有序运转的杠杆,有时可能仅仅就是一份“阳光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