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规范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投保交强险工作

14.04.2018  01:07

近日,自治区农机局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联合发文,对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投保机动车交强险予以规范。

一是明确了应当投保交强险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范围,即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机构管理的上道路行驶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

二是规范保险业务,严格执行《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调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的批复》。对投保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在道路以外的地方(含作业场内)通行时发生的保险责任事故,应当予以赔付。考虑到自然气候条件导致施工时间受限,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可办理保险顺延手续,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

三是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农机监理机构在办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时应当查验交强险凭证,各保险公司应当配合农机监理机构做好《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建立保险信息与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事故理赔信息共享机制。对信誉良好、当地经营理赔网点健全的保险公司,农机监理机构可在业务大厅为其提供坐席,方便机手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