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预拨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及提前下达2014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
18.09.2014 12:4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新林计字〔2014〕557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新疆农业大学实习林场,自治区省级示范苗圃基地: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拨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及提前下达2014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13〕230号)要求,现将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金预算下达你单位,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专项资金到账后,要确保3个工作日内拨付基层发放机构。
二、各单位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财建〔2010〕49号)要求,对年度内石油价格补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时报送我厅备案。
三、各单位应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并加强对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年终按时报送决算。支出功能科目列入2130232—农林水事务—林业—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
附件:提前下达2014年及预拨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建议分配表
2014年8月20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8.09.2014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