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将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07.09.2016  20: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9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自治区政府官网上公布了《关于清理规范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将分三个阶段进行清理,一直持续到今年12月底。清理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以遵循市场导向、鼓励竞争、规范运作为原则,通过清理规范,编制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数据库,集中展示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类别、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加快形成“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执业规范、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放开了中介服务市场,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外,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

          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部门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

          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中介服务事项分类清理后,将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记者李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