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标准司举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培训 提升环保标准实施水平

11.12.2015  13:21

  本报记者郭薇报道 12月1日~3日、8日~10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分南北片区举办了“十二五”重点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培训,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各督查中心的300多位从事科技标准、污染防治、环境评价、监督执法等工作的管理或技术人员参加。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5年11月30日,“十二五”期间已经发布483项新标准,包括2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48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和433项其他配套技术标准,新发布标准数量达到环保标准创立42年来累计发布标准总数的25%。其中,围绕落实“大气十条”,完成了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石化、化工等六大行业和锅炉的全部25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了排放控制要求,规定了特别排放限值;提前发布了轻型车“国五”等下一阶段移动源排放标准,并加强了对车、油标准配套问题的协调;围绕落实“水十条”,制修订了焦化、氮肥、印染、制革及毛皮加工等行业排放标准,对十个重点整治行业85%以上的子行业均制定了专门适用的排放标准,规定了特别排放限值。

  科技标准司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配套“大气十条”和“水十条”制定、修订的火电、锅炉、水泥、钢铁、石化、化工、有色、氮肥、印染、制革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的30项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介绍了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情况、技术要点和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