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伊吾河流域吐葫芦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04.03.2015  19:4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哈地发改农经【2014】2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伊吾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伊吾县吐葫芦乡境内,主要为封禁育林育草600hm 2 ,水保林49.872hm 2 ,护岸2km。本次招标含上述全部建筑安装(含设备及装置性材料)工程、临时设施等,共一个标段。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投资,工期121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 要求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信誉和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政务公开”组织机构中点击“建设与管理处”进入建设与管理处栏目下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通知等)电子版。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11:00时,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水管总站

地      址:新疆伊吾县振兴路126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81997915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99129701 传真: 0991-4596167

 

发布日期: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