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会议

20.08.2015  13:35

  亚心网讯(记者张云梅通讯员王晓娜)19日,自治区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会议,听取部分地区、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徐海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落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党章的需要,必须唤醒党章意识;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必须围绕总目标,谋划落实好廉政建设任务;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必须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主体责任内涵要求。加强纪律建设,学习党章党规,用纪律管理党员干部,抓早抓小,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加强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紧盯中秋、古尔邦节、国庆等节点,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依纪依法查处“三类人”,又抓教育、制度、监督和改革,从源头预防腐败。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把上级决策部署与实际结合起来,强化研究谋划;明确责任清单,强化工作落实;对领导不力而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强化责任追究。

  这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自治区设主会场,各地州市、县市设分会场。

  落实主体责任决不是一句空话

  高新玲

  8月19日,自治区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会议,与以往不同的是,6个发言单位既有交流经验的,也有剖析问题的,令与会者受到不小的震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从近两年自治区巡视情况看,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和“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无一例外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时间不研究不部署,对上级要求不清不楚,对实际情况不明不白;有的不求实效,热衷于开开会、表表态,没有具体措施;有的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对党员干部不敢管理,对“四风”问题不敢纠正,对眼皮底下的腐败案件不敢查处。

  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根本是党的观念淡薄。党的观念一旦淡薄,组织必然涣散、纪律必然松弛,党组织的战斗力就大打折扣,党的事业根基就会动摇。解决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必须唤醒党章意识,把主体责任深深根植于心里,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中,真正落到实处。

  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事和应尽之责。党组织“只挂帅不出征”,绝对不行;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更是行不通。各级党组织必须做到在干部使用、作风建设、党性教育、纪律建设、惩治腐败上的“五个落实”,种好“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到问题敢正视,碰到矛盾敢处理,面对歪风邪气敢亮剑。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撒手锏”。自治区纪委实名通报了一些单位“一把手”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而被问责的典型案例,传导了一个强烈信号:“下属犯事领导无责”已成“老黄历”。今后,对“责任田撂荒”的责任主体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和相关领导责任。惟其如此,才能从容自信应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才能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斗争,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