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残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1.04.2015  23:11

    吉木萨尔县残联严格按照“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要求,全面深化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单位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及工作分工,对口负责。

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要求,并将具体工作细化到科室和责任人。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做到工作决策、资金安排和其他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严肃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经制度建设,严格财务管理和审批,修改完善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对本年度安排落实的残疾人项目资金开展了专项检查,及时查摆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

    坚决执行区、州、县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和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遏制“四风”抬头反弹。

强化了干部队伍警示提醒和教育管理,开展好办(所)主任廉政谈话提醒等工作,与细节中及时“扯袖子、打招呼”,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几年来,县残联没有发生一起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

    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对各项党务、政务及时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深入开展“亮明身份、晒出职责、接受监督、提升效率”活动,坚持把机关干部职工纪律性要求贯穿工作的始终。

(吉木萨尔县残疾人联合会   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