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莫特格乡敖包特村等七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莫特格乡敖包特村等七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塔地发改农经[2015]1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法人为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牧区供水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建设地点:莫特格乡敖包特村、吉木沟村、哈尔沙拉村、奎特格村、莫特格村、夏尔古村与哈尔盖特村等七个村。
2.2建设内容:取水构筑物(打井2眼、改造井1眼)、井房19.5m2;调节建筑物(80m3的保温水塔1座、30m3的保温水塔1座),水厂2座;管网总长32.144km(输水管长1.5km,主干管总长4.127km,干管、分干管及支管总长26.157km),管线建筑物共141座、其中检查井77座、补排气井42座、泄水井16座、放空井6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2个施工标、1个采购标实施。
一标段:取水构筑物和调节构筑物、水厂工程。
二标段:管道开挖、安装及管线建筑物。
三标段:管材及配件采购。
2.4工期要求: 2015年5月19日 开工, 2015年9月30日 竣工(工期134日历天)。
2.5评标方法一、二标采用 随机抽取法 ,三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三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同时具有国家或自治区颁发的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国家或行业有强制性生产要求的产品必须具备产品的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专业生产厂家的授权。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5月3日 至 2015年5月7日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5月13日 上午11:3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经济报》 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牧区供水总站
联系人:于海涛
电话:0990-6711121 188099059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联系人:李丽、罗萍
电话/传真:0991-8885702、13565401887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