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莉萍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总经济师

10.03.2016  12:02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干部任免通知》(新政任字〔2016〕55号)文件决定:刘莉萍同志任自治区统计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刘莉萍同志简历:

  刘莉萍,女,汉族,1962年3月出生,陕西蓝田人,1980年3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1980.03—1983.11 克州计委工作(其间:1981.05-1981.10在四川财经学院学习)

  1983.11—1985.02 克州统计局工作干部

  1985.02—1989.12 克州统计局综合科副科长(其间:1985.06-1987.07在中国人民大学干部专修科统计专业)

  1989.12—1993.02 自治区统计局干部

  1993.02—1993.08 自治区统计局主任科员

  1993.08—2001.04 自治区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副处长

  2001.04—2004.07 自治区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处长(其间:2002.03-2002.05自治区行政学院第三期公务员培训班)

  2004.07—2008.03 自治区统计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2008.03—2012.12 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普查中心主任(其间:2010.04-2010.07在大连理工大学第29期新疆企业管理干部培训班)

  2012.12—2015.05 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处长

  2015.05—2016.02 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处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其间:2015.03-2016.02 在喀什地区巴楚县阿克萨克玛热勒乡喀玛勒克村参加“访惠聚”活动)

  2016.02  自治区统计局总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