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荣:贯彻新预算法 加强法院财务工作

15.05.2015  13:21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罗书臻)为认真学习新预算法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新的财经制度,切实加强全国法院系统财务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5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全国法院预算财务知识视频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出席并讲话。

  此次培训邀请了国家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司长耿虹进行授课,耿虹介绍了新预算法的修订和实施、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展等情况,重点讲授了新预算法修改涉及人民法院预算财务工作的内容,并结合预算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提出了指导意见。

  贺荣指出,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是政府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发挥着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优化社会分配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重要职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新预算法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努力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预算法的权威。

  贺荣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要将业务工作计划和预算需求相结合,合理编制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做到既符合财政要求,又满足法院工作需要;要切实提高预算意识,全面提高业务工作和经费使用的计划性,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一系列财经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的观念,加强预算约束,切实增强“无预算不开支”的观念;要加强法院财务队伍建设,健全财务机构,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选配和培养财务人员,配齐、配足、配好专职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教育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预算工作具体承办人员、行装局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行装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