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林木良繁中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顺利通过验收

05.12.2014  19:37

11月26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宗委创建办对伊犁州林木良繁中心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并顺利通过验收。

自3月州林木良繁中心申请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以来,按照州党委、州创建办的统一部署,中心始终将民族团结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并开展多项民族团结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林木良繁中心建立健全了“夯实宣教机制,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经费及时到位;建立活动经常化机制,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健全关爱机制,积极开展“职工慰问和扶贫帮困活动”,紧紧围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根连根、骨肉亲”温暖入户、“心连心、鱼水情”等四情、五争、五比活动;在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里,举办了“民族团结之花处处开放”道德讲堂;“民族团结在我心中”征文活动;“民族团结 从我做起”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活动;参观林则徐纪念馆活动等。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细胞工程”,评选出3名民族团结模范个人,2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2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等丰富多彩以民族团结创建为主题实践活动。

(伊犁州林业局  张晓虹)